内蒙古艺术学院图书馆办证须知
一、我校新生须在图书馆规定时间内以学院为单位办理借阅证,由各学院发放给学生。
二、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转借者,视情况给予停借图书6个月的处分。
三、借阅证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图书馆申明,并申请补办,新办补发需带相关证件(教师需带工作证,如无工作证,需单位或部门开具工作证明,学生需带学生证)。如不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借阅证只可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失效。
五、读者离校时须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
补办借阅证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2:30-5:30
地点:图书馆六楼办公室
电话:0471-497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