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图书馆借阅规则
一、入馆须知
(一)读者进入本馆应携带借阅证,要文明礼貌,衣着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室内。
(二)维护馆内安全,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具有腐蚀性化学物品进馆。
(三)馆内自助存包柜仅限当日使用,禁止隔夜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
(四)爱护文献资料,禁止涂抹、撕毁、刻画、污损文献;禁止私藏、偷盗文献;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要赔偿。
(五)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破坏正常借阅秩序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对态度恶劣、故意扰乱图书馆秩序情节严重者,以及损坏、偷窃书刊或其他物品者将通知所在学院,并移交学校学生处以及保卫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阅览规则
(一)进入阅览室时请出示借阅证并进行登记。
(二)入馆前请将手持电话置于静音状态,室内禁止使用手持电话。
(三)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请将废弃物品丢入垃圾筒内,保持馆内清洁卫生。
(四)注意文明礼貌,维护公共秩序,勿用图书、学习用具等物品抢占座位;不得随意搬移阅览桌椅;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喧哗。
(五)阅览室内每人一次限取文献一册阅览,取书时将借阅证放到取书处,还放图书时取回借阅证,看完再换。
(六)合订期刊、报纸只提供阅览服务,可以复印,不外借。
三、借阅规则
(一)进入流通室时请出示借阅证,并将书、谱、包存放在保存处,不得携带入内。
(二)选定图书后,持书在借书处办理外借手续;借书时,请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和圈画等,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概由本人负责。
(三)流通开架库内图书,每人一次限取一册阅览,阅览时在原处放代书卡,看完后自行上架。
(四)需按时归还图书,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五)图书到期前,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还书处,经检查并由老师在计算机中处理确认图书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六)借阅图书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如有毁损、遗失等违章行为,按《内蒙古艺术学院图书馆丢损书刊赔偿条例》予以赔偿。
(七)工具书只提供阅览服务,可以复印,不外借。
(八)凡闭架书库中图书,不外借,可以复印,读者填写索书单,交工作人员取书。
(九)每册图书每超期一天违约金为0.20元。
(十)所借图书在法定节假日内和寒暑假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可在假期结束后的5日内归还,不作逾期处理,超过5日后仍未归还者,超期违约金从图书到期之日算起。
(十一)本馆1985年以前文献资源不外借,可以复印。
(十二)学生在离校前须还清所借图书。
(十三)借出图书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借阅数量和期限表
读者类型 | 最大借书量 | 期限 | 续借次数 | 续借期限 |
教师 | 4册 | 40天 | 1次 | 30天 |
研究生 | 3册 | 30天 | 1次 | 20天 |
本科生 | 3册 | 30天 | 1次 | 20天 |
附中学生 | 1册 | 30天 | 1次 | 2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