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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艺术基金2020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乌兰牧骑“蒙古族舞蹈”表演、创作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

发布时间:2023-06-28 10:01:5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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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0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乌兰牧骑“蒙古族舞蹈”表演、创作人才培养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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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乌兰牧骑是长期活跃在内蒙古大地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多年来为继承和发展民族艺术与传统文化、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出了重要贡献。当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乌兰牧骑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培养真正能够“弘扬乌兰牧骑的优良传统,扎根生活沃土,服务牧民群众,推动文艺创新”的优秀艺术人才,解决基层乌兰牧骑高层次舞蹈专业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是内蒙古地区艺术院校的重要任务。蒙古族舞蹈是蒙古民族重要的文化形态,是我国民族民间舞蹈的重要组成部分。蒙古民族的舞蹈传统源远流长,在蒙古民族形成发展的历史中,舞蹈艺术始终与之相伴相生。新中国成立前后,以吴晓邦、贾作光为代表的舞蹈艺术家走进内蒙古大地,他们将蒙古族传统舞蹈的艺术风格特征与现代舞蹈的技术理念相结合,并努力向蒙古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汲取艺术营养,创作了一批思想性、艺术性、民族性、人民性完美统一的作品,培养了一批植根人民、植根民族的蒙古族舞蹈艺术人才,开创了蒙古族舞蹈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七十多年来,蒙古族舞蹈的创作、表演、研究、人才培养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已经发展成为我国民族民间舞蹈艺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的艺术表演和艺术教育领域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乌兰牧骑‘蒙古族舞蹈’表演、创作人才培养”是国家艺术基金2020年度全额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由国家设立,文化部、财政部负责实施和监督,其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乌兰牧骑‘蒙古族舞蹈’表演、创作人才培养”项目,面向全国基层文艺团体招收“蒙古族舞蹈”青年艺术人才。集中培训期间,将聘请国内知名的蒙古族舞蹈艺术家,内蒙古艺术学院及国内其他艺术院校的资深蒙古舞教师,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等演出团体知名的蒙古舞表演艺术家,国内知名的蒙古族舞蹈创作者、导演和理论家,以及音乐创作、音乐理论领域的教师授课。项目通过理论与实践结合、课堂与舞台融通的方式,指导和帮助学员提高专业与实践能力、交流创作与表演经验,为基层文艺团体培养一批高水平的“蒙古族舞蹈”创作和表演的骨干人才,促进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思想认识基础。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主体简介

内蒙古艺术学院是全国八所综合性艺术学院之一,其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内蒙古艺术学校。2015年经教育部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为内蒙古艺术学院。学院下设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影视戏剧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0个教学单位,在校生总数5000多人。学科专业设置以艺术学门类为主,涵盖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文化产业管理1个二级学科。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有26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在校生5000余人,教职工609人。学院依托自治区丰富的民族艺术资源和深厚的民族文化积淀,始终坚持以培养民族艺术人才为己任的优良办学传统,培养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被誉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艺术人才的摇篮”,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雄厚的办学实力。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尊重艺术规律,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项目实施计划修订表》的相关规定和计划,培训总时长为50天。其中,2022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30日,为学员在工作所在地分散采风、收集创作素材阶段,共14天;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6月19日,为集中授课阶段,共36天。上述两个阶段,学员须全部脱产学习。

集中授课阶段的具体安排为:

1.2022年5月15日,全天报到;

2.2022年5月16日,举行开班仪式;

3.2022年5月16日-2022年6月18日,授课、观摩;

4.2022年5月28日-2022年6月17日晚,排练;

5.2022年6月16日、17日,结业考试;

6.2022年6月18日晚,汇报演出;

7.2022年6月19日、20日,学员优秀作品录像。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

呼和浩特市乌兰牧骑排练厅、会议室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居业街中油呼炼小区)

2.艺术实践地点

呼和浩特市乌兰牧骑剧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居业街中油呼炼小区)

(三)课程设置

主要开设“蒙古族舞蹈基本组合训练”“蒙古族舞蹈技能训练”“‘三少民族’舞蹈基础训练”“蒙古族舞蹈创作理念与创作实践”“蒙古族舞蹈音乐风格解析”“蒙古族舞蹈经典剧目解析”“民族风格舞剧创作的若干问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乌兰牧骑精神及其传承专题”以及“排练课”等课程。

(四)成绩评定

学员的成绩依据每一位学员在培训期间完成学业的质量综合评定,具体标准为:出勤占20%,主干课程考核占25%,完成舞蹈作品表演、创作(结业考试)占30%,完成汇报演出占10%,完成学习心得体会占15%。学员完成学习培训,经评定、考核合格,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1.项目负责人:侯守智

2.项目联络人:张永胜 邰高娃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01号内蒙古艺术学院(邮编:010010),联系电话:0471-4977107

3.培训教师

(1)国内知名蒙古族舞蹈艺术家;

(2)国内艺术院校资深蒙古舞教师;

(3)演出团体知名蒙古舞表演艺术家;

(4)国内知名舞蹈创作者、导演和理论家;

(5)舞蹈音乐创作者、研究者。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将于2022年6月18日晚7时30分在呼和浩特市乌兰牧骑剧场进行培训成果汇报演出。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训资格: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工作规章制度的;

2.因个人行为不当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培训对象

1.基层乌兰牧骑(文艺团体)“蒙古族舞蹈”表演人才。

2.基层乌兰牧骑(文艺团体)“蒙古族舞蹈”创作人才。

入选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需从事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表演或创作工作且在基层乌兰牧骑(文艺团体)工作一年以上。入选学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招生范围: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所辖盟(地、市)级和旗(县)级乌兰牧骑(文艺团体)的民族民间舞演员。

五、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月20日-2022年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本项目接受个人报名。

1.请报名者登录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官方网站(http://fz.imac.edu.cn/)下载《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乌兰牧骑‘蒙古族舞蹈’创作、表演人才培养”报名表》,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并报所在单位审批同意。

2.报名参加表演人才培养者,须提供2部个人表演的舞蹈作品视频,每部时长不少于3分钟;报名参加创作人才培养者,须提供个人表演的舞蹈作品视频和个人创作的舞蹈作品视频各1部,每部时长不少于3分钟。

视频格式及清晰度要求:高清标准(1920×1080),画面比例16:9,码率8000以上,声音清晰无杂音,文件格式为MPG或MP4。

报名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报名表和视频资料发送到nmgysxx@163.com,邮件名称为“个人姓名+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项目报名”。

(三)报名联系人:马可心(18604718959)

(四)录取方式项目组将聘请有关专家在对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3月12日前发放。

六、培训费用说明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内蒙古艺术学院承担。

(二)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内蒙古艺术学院作为项目主体,承担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在工作所在地和集中培训地(呼和浩特市)一次往返的交通费用,报销要求如下:

1.学员可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往返。

2.学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以里程为准,距离呼和浩特市1300公里以内,可乘坐高铁、动车、普通列车【若飞机票价低于火车票价,可征得内蒙古艺术学院同意后乘坐飞机】;距离呼和浩特市1300公里以上的,且情况特殊的学员可申请乘坐飞机。因经费有限,请学员优先选择铁路交通,如选择乘坐飞机,请尽量选择折扣机票,并提前向内蒙古艺术学院(项目主体)递交申请。乘坐交通工具舱级的具体规定见下表:

火  车

飞 机

其他交通工具

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

经济舱

长途客车等

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3.学员于报到当日提供到达呼和浩特市的单程票据,返程票据请于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快递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01号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办公室,收件人:邰高娃(15849158604),内蒙古艺术学院将在收到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交通费。


版权所有:内蒙古艺术学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01号 学院网站:www.ima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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