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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05 12:28:3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增强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内教发〔2021〕13号)《内蒙古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复核,拟定1352名学生通过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部(处)联系,联系电话:0471-4978923。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