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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颉元芳等同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1 11:41:3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2020年高等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25号)和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院发〔2020〕33号)文件精神,学校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单位推荐的25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认真评议审定,共评审通过了15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正高级5名、副高级10名。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正高级通过人员名单(5人)

姓名

单位

原有资格

拟评资格

颉元芳

美术学院

副教授

教授

孙与平

美术学院

副教授

教授

师占成

音乐学院

副教授

教授

苏日娜

音乐学院

副教授

教授

辛晨旭

设计学院

副教授

教授

二、副高级通过人员名单(10人) 

姓名

单位

原有资格

拟评资格

王巍

设计学院

讲师

副教授

李振国

新媒体学院

讲师

副教授

萨切荣贵

音乐学院

讲师

副教授

乌琳

舞蹈学院

讲师

副教授

任良玉

教务处

副研究员

转副教授

姓名

单位

原有资格

拟评资格

陈格日乐图

思想政治与公共课教学部

讲师

副教授

妲丽娅

舞蹈学院

讲师

副教授

邢茜

音乐学院

讲师

副教授

刘凤至

影视戏剧学院

主任播音员

转副教授

王文慧

组织部

助理研究员

副研究员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7日~2020年11月13日。 

凡对此名单有异议者请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05房间)联系。 

联系电话:4973341、4973178。

                                      

 

               内蒙古艺术学院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