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9 12:24:4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琴房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日常专业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我校新学期,特别是招生考试期间,严格琴房管理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xml:namespace>
一、我校所有教师、学生须凭琴房证出任琴房,无琴房证者一律不得进入琴房。
二、严禁任何人带考生或其他人员进入我校琴房,对不听从劝阻者,琴房管理人员须认真记录,学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为展现我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和执行琴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对于违反琴房管理制度,特别是在招生期间干扰或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行为,学院将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内蒙古艺术学院
教务处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