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尊重知识·勤思勉学”争做学风代言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尊重知识·勤思勉学”争做学风代言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端正学风,有效地促进全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创造“勤奋、乐学、求知、笃行”的学习氛围,以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投入到学习生活中,学校决定学风代言人评选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重知识·勤思勉学”争做学风代言人
二、活动对象
2016、2017、2018级全体学生
三、参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各项实践活动。
2.思想品德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3.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
4.每学年都有获得奖学金;
5.大学英语水平测试成绩良好;
6.综合能力较强,有一定的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经历。
四、奖项设置
活动共评选7名“我为学风代言”获奖者、7名“我为学风代言”提名奖获得者。
五、比赛流程
(一)报名阶段(11月5日——11月8日)
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以及本科生学籍记载表截图等证明材料,以“学院+年级及专业+姓名”为文件名将电子档于11月11日上午9:00之前发到学生工作处邮箱nmgysxyxgb@sina.com。
(二)初审阶段(11月11-15日)
学生工作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和筛选,确定14名候选人进入决赛,具体名单择期公布;
(三)比赛阶段(11月20日)
初审通过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的学习笔记一份,作为参照;比赛将采取脱稿演讲的形式,参赛者需准备ppt,限时5-7分钟。(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3)
六、其他要求
1.进入决赛的参赛者演讲稿必须由自己准备,杜绝抄袭、代写的情况,一旦发现则取消参赛资格;
2.对比赛相关事项有疑问者可咨询学生工作处,咨询电话4973387。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