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精神,深入推进我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思政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点、人人重育人”的“大思政”格局,充分发挥各门课程育人功能, 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主要指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融入课程的研究与实践。
二、立项范围及数量
(一)立项范围
我校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除外)均可申报。
(二)立项数量
此项目拟立项15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0项。
三、申报要求
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一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
1、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应具有两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且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等级,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
2、每位教师限申报1门课程,同时参与课题不得超过两项。
3、课程教学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课程。
四、建设要求
1、课程教学改革:形成一套课程思政的教学资料。每门课程应优化课程设计,改进教学方法,创新考核方式,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
2、教学成果建设:建立一套课程思政教学优秀案例库。典型案例应包含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教学参考资料,整理汇编学生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五、管理与验收
1、项目建设周期一年,学校对重点项目资助5000元/项,一般项目3000元/项。
2、项目的日常管理及结项验收等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六、申报流程
申报者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通过组织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后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北校区办公楼210室,电子版发送至jsk3719@163.com。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金超 联系电话:4923719
附件:
1.《内蒙古艺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内蒙古艺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
教务处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2021年10月25日